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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女相爱恨晚 相约殉情尖刀互刺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岚

2016-10-28 13:05


司机足浴店邂逅洗脚妹


现年36岁的许某是浙江一肉联公司货车司机,负责往上海运输肉类的工作。许某有一个旁人看来美满的家庭,妻子温柔贤惠,膝下还有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然而,长期奔波浙沪两地,夫妻俩聚少离多,这让许某总感觉自己与妻子之间少了些什么。在生完第二个孩子后,身在老家的妻子的重心自然也落在了年幼的孩子身上,对许某自然没有过去的温情与体贴。这些也成为了许某对妻子不满的开始。

2012年的一天,在跑完长途后,许某来到浦东三林地区附近的一家足浴店“放松”,为他服务的正是同样已婚且有两个儿子的丁某。也许是同龄,也许是有相似的人生经历,两个偶然邂逅的人很快擦出了火花。


“我们两人认识后很快就相爱了,并且有了两性关系。之后我们基本上每天都见面,或在她店里,或在我车里,一直维持到现在。”在许某眼中,丁某是如此的风情万种、善解人意。

同时,丁某对这个丈夫之外的男人也有了不同寻常的感情。许某对丁某特别的体贴与大方。但这份大方的背后,却是许某对老家妻子的冷淡,他的收入不再交给妻子。许某每日都沉溺在与丁某的耳鬓厮磨中。


更让许某感动的是,为了这段感情,丁某毅然“从良”,开了一家小服装店。


双方配偶苦不堪言


就在许某和丁某分分钟感觉到爱情妙不可言之际,许某和丁某各自的配偶却坐不住了
  

“我听到外面风言风语说,丁某外面有人了。”丁某的丈夫回忆道,经过询问,丁某也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可即使如此,丁某的丈夫依然不愿放弃这个家庭。2013年夏天,丁某的丈夫在妻子的服装店内,撞到许某与妻子幽会。怒火中烧的他与许某大打出手,最后在旁人的劝说和妻子的哭泣中罢手。
  
“事后我就要求妻子和该男子分手,妻子也答应了,此后我就没和该男子见过面。”丁某的丈夫说,尽管妻子曾经要求离婚,可是自己没有答应,但没有想到妻子依旧与情人藕断丝连,并最终酿成了这一惨剧。丁某的丈夫记得案发当晚,他在家附近一个棋牌室打牌,丁某也在,但过了一会,妻子就说要回家做个面膜睡觉。丁某的丈夫不疑有他,就让妻子离开了。不料午夜零点,他却接到大姨子的电话,说丁某出事了。


而另一边,许某和妻子的关系也走到了冰点。许某的妻子说,她与许某原本关系还算和睦。直到2013年,她生完第二个孩子回到浙江嘉兴后,发现丈夫有了异常,不但经常不着家,也不负担家用了。2014年春节刚过,许某就向妻子坦言自己另有所爱并提出离婚,但妻子一直没有答应。2014年2月下旬的一天,许某开车出门送肉,其妻子紧跟着叫了出租车进行跟踪。无奈之下,许某只得让妻子与丁某见了面。见面后,许某妻子向丁某恳求:“你们两个要真在一起我也没有办法,但要对我们的孩子负责,要好好照顾他们。”但丁某却断然拒绝,她只想与许某在一起,孩子等事情她是不会负责的。于是许某妻子就拖着不肯离婚。
  
许某的婚外恋也引起了其家人激烈反对。许某姐姐经常打电话给他,劝他回归家庭,可是爱情至上的许某依然如故,对姐姐敷衍了事。案发当晚,许某的姐姐刚刚劝说了弟弟,许某也表示与丁某不再来往。谁知深夜就接到弟弟的电话,电话那头弟弟断断续续地说,他与情人殉情了。大惊失色的姐姐立即报了警,并连夜赶往上海。


已婚男女河边捅刀殉情


2014年3月17日晚上,居住在浦东三林塘河附近的村民张女士,因为孩子在外玩耍很久没回来,便与丈夫一起去找孩子。出门时,她看到小河旁的亭子中有一男一女在说话,“当时只听到女的叫男的可以走了,但男人没出声。”张女士以为是恋人间闹别扭,便不以为然。而当她找了一圈孩子回家时,发现这对男女还没有离开,还在亭子里拉拉扯扯。没过多久,她就听到有人喊“救命”,她走到亭子边一看,满地鲜血,一个男子慢慢爬出来喊叫救命,还有个女子朝天躺着一动不动。张女士见状赶紧报警了。
  
倒地的男女正是许某和丁某。警方和救护人员到场后,发现丁某早已伤重不治,许某则奄奄一息。经过医院急救,许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说起这场突发的变故,许某伤心地说,两人是为了殉情。
  
“我们两个人的事情双方家庭都知道,我和丁某向家里人都提出过要离婚,但双方家庭都不愿意离婚。”许某述说着当晚的事。“3月17日晚上7点多,我又去找她,我带她去洗了头发后准备去附近公园,但公园门卫说马上要关门了不让进去,我们俩就走到河边的一个亭子里坐下来交谈。约半个小时后,我提出既然不能做夫妻,我们两个就一起死去!丁某当时也答应了。”
  
两人决意殉情后,许某把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交到丁某手里,让丁某捅他腹部。丁某用刀朝许某右侧腹部连续捅了两刀。第二刀捅过之后,他见许某脸露痛苦表情,身体也一下下地抽搐,丁某未来得及拔出刀,就哭着一边倚靠着许某一边喊:“老公!老公!”
  
许某忍着疼痛用右手拔出刀,转身先朝丁某腹部捅了一刀,丁某一下子人弯了下去,接着许某又捅了一刀。即刻,丁某就倒了下去,许某随手将刀扔在河里后,把丁某抱住,嘴里喊着:“老婆!老婆!”
  
许某说:“我们两人抱了一会儿后都没有力气了,这时我感到很痛,就叫喊‘救命、救命!’ 当时旁边没有人,我便打电话给我姐姐说了我们自杀的情况,说完人也昏厥了,等我醒来时我已经在医院了。”
  
经法医鉴定,死者丁某生前系被他人用锐器戳刺颈部、上腹部造成左颈总动脉破裂、肝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嫌疑人许某遭外力作用致腹壁穿刺创并胆囊全层破裂等,构成重伤二级。2015年7月21日,一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审理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许某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许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得知判决结果后,许某有些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此举是殉情,他深爱着被害人丁某,为此他提起了上诉。
  
日前,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相约自杀”——是一个针对某类故意杀人案件的专用名词,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有厌世意思表达的当事人中。狭义的相约自杀,表示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广义的相约自杀,则包括相约各自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和相约自愿让对方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从法律上说,当事人相互约定各自进行自杀的行为,若均死亡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均不负刑事责任;若一方死亡,另外一方自杀未逞的,那么活着的那一方亦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相互约定自愿让对方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那这类案件的定性就完全不一样了。因为,无论是自愿让对方结束自己生命,还是受邀结束他人的生命,都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这样的行为都是以极端的方式,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均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可根据情节从轻处罚。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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