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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建政协委员提议彻底杜绝野生动物交易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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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01-30 09:41

疫情防控牵动千万人的心,这个春节注定不平凡。


1月24日,己亥年大年三十,12时,市政协委员陆铭在民建会员市政协委员微信群中提出他的想法:“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目前已经可以明确的是,诱发此次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和当年SARS一样指向了某些种类的野生动物,并通过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形成了向人类传播的完整的供应链。这种由极少数人的野生动物食用和交易行为导致的流行病传播,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我想,我们可以提交一篇联名提案,对根绝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行为提出具体举措建议。”“赞成!联名附议!”这个动议马上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呼应。 “要从宣传内容、方法上想办法。”“日常监管上要有新举措!”“需要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该建言于除夕17时左右形成建言初稿后,由民建会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殷骏为建言中涉及法律的内容进行最后的把关和修改。大年初一凌晨一点多,建言最终形成定稿。


这件“庚子年上海民建首份建言”提出,现行法律对于野生动物交易人及消费者均存在规制空白。刑法只规定了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未被列入国家保护动物目录的野生动物,则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现实中就造成了这样的局面:如消费者、食用者确实不知道自己所食用的是野生动物,即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该野生动物是来自养殖的,则购买、食用均不构成犯罪。建言提出,我国关于破坏动物资源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虽然有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没有任何资格刑的规定,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最新形势。为此建议,全维度禁止、全链条执法、全覆盖教育、全媒体宣传,以彻底根绝野生动物交易、消费行为。


“有关部门尽快针对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食用行为,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法规,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交易、消费、食用、非动物园展示行为,补齐针对捕猎者、售卖者、加工者、消费者、食用者、租赁者、展示者、饲养者的行政、刑事、民事处罚及责任。为下一步推动全国层面出台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行为立法起到表率作用,并夯实立法实践基础。”建言中建议,针对尚无法有效替代的用于中药成分的野生动物原材料的获取、加工、使用另行专项订立法律法规。建言提出“可以区别不同犯罪主体,规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资格刑。”


同时,这份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要联动执法,定期检查,尤其应重点查处贩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食客,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促成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掮客惯犯可考虑重点惩处,建立处罚名录,方便遴选出惯犯,对其相关活动领域实施长期跟踪,仅出于好奇或者不知情而食用的普通食客第一次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其第二次开始从重处罚。将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食用)及对其过去亲近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上升为公共安全议题,在全社会尤其是中小学中加大教育力度,强制普及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的通识教育。同时,重点针对所有餐饮、展会企业进行全覆盖、网罗式教育、说明。“除猎奇好吃外,长期以来食用野生动物的动机主要由于野生动物具有药用价值、民间偏方和旧的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


建言最后建议,利用全媒体的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专业宣讲,增强科普介绍,谨防食客崇尚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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