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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首个五年规划首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

时讯

国新发布

2018-09-29 09:56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称作《规划》),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勇介绍,除前言外,《规划》共11篇37章107节,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15个任务专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规划》在全面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i发展态势,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同时,《规划》还对到本世纪中叶的乡村振兴目标,分两个阶段作了远景谋划。


《规划》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对如何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要求,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种类型,明确了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法和步骤。


《规划》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提出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举措。


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规划》从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法治保障、动员社会参与、开展评估考核等方面,对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从聚焦阶段任务、把握节奏力度等方面,对梯次推进乡村振兴作了部署,强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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