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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出轨!狗仔给你好看被你骂,冤不冤?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黄艳琳

2016-11-19 14:52

【视频】本期侃曝朋友圈完整版:给你好看被你骂 狗仔冤不冤?


从上周的刘恺威王鸥事件到林丹出轨,娱乐圈爆料一波比一波猛,吃瓜群众们都要吃撑过去了。吃瓜群众不明白了,体育界怎么也变得和娱乐圈一样了呢?

方正宇:体育明星你们现在知道娱乐圈的厉害了吧!因为这两年很多体育明星去参加娱乐节目,或者说自己越来越娱乐化。在名和利方面有很多收获,但这些体育明星跑到娱乐圈的时候,他没有意识到,原来其实体育圈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保护,领导在保护你,你熟悉的记者在保护你,知道你的料也不往外爆,或者说体育记者也不是完全靠这个吃饭。但到了娱乐圈以后,你就必须面对我们今天谈的这个主题词——狗仔。

王勇:其实要说林丹也好,宁泽涛也好,或者孙杨他们也好,论关系,一定是体育圈有些人非常熟非常熟,娱乐圈爆出来这些事,他们可能已经知道半年一年乃至更久的时间,但是体育记者不说,第一,他会觉得以朋友身份跟你好好说,这个事情要留意。第二,有的时候还是要保护他,毕竟运动员还是出成绩要紧。第三以一种比较温柔的笔调,我们叫春秋笔法,把这个事带出来,里面隐去一些关键信息。

专业的狗仔懂得规避法律风险

然而,随着林丹往娱乐圈的跨界越来越多,他也毫无意外地碰上娱乐圈向已有之的大麻烦——狗仔队。

他们靠照片挣钱,靠明星生活,他们的名声不太好,可能遭毒打、遭唾骂,但他们却也算得上“敬业”的摄影师。这就是狗仔队。他们是随着上个世纪50年代名人被偶像化开始出现的。最早被称为“追踪摄影队”,发展到如今被称为“狗仔队”。


狗仔


曾经是体育记者的王勇表示,狗仔作为一份职业而言,同样值得尊重。

王勇:郭德纲说过一句话“卖自己力气混口饭吃没什么可丢人的。人家卖的是自己的力气,不违法,不违规,一不偷二不抢,凭什么说人家就看不起人家呢?”就以风行工作室为例,他们拍的这些画面。我们可以看其实都是隔着窗户,或者你在这个餐厅在吃饭,或者是你走在马路上,请问有哪一个是在明星关了门,拉了窗帘的情况下,他们把镜头伸到房间里去拍的,没有吧?

方正宇从律师的角度认为,一些形成品牌知名度的狗仔队,其实看得出他们在展示明星照片的时候,是经过法律角度的考虑的。

方正宇:他手里有大量的素材,最后拿出来的是又能说明事实,又能炒热事件。但同时,法律纠纷,法律争议最小的这一张。所以他们本身是非常专业的一群人。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偷拍行为,但是如果说你在法律上界定他是偷拍,他就会说,我这其实是一个在公众场合进行的拍摄,是站在一个路人的视角。所以我们所看到的狗仔的这些成果,往往能够确定,基本上是合法,或者至少是打擦边球的。


评论员方正宇


狗仔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

一开始,狗仔队既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又间接替明星做了宣传,就连明星本人也觉得狗仔队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随着竞争加剧,狗仔的行为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平静就开始被打破了。就今年国内来看,前有号称“中国第一狗仔卓伟”的全明星探,后有“名侦探赵五儿”,你爆一个我就爆一个,竞争此起彼伏,而明星的人设也在轮番爆料中一个接一个地崩塌。

王勇:我觉得,大家别把所谓的狗仔文化去妖魔化或者夸大化。你喜欢看,自己关起门来悄悄看,看完了之后,你要想高兴上去骂两句,你去骂两句。我觉得林丹这个事,包括娱乐圈,别上纲上线,别把它上升到,天哪这是一个多大的事,这是一个多好的人设,中国男人的形象,以他为代表的这批形象就崩塌了,这个形象是你心目中他的形象,林丹自己从来没跟你说过我是这个形象。

方正宇:客观上要承认一点,就是人是有窥私欲的。比如说林丹这个事情,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这个房间里就是林丹和谢杏芳两个人,夫妻之间有这样亲密的动作,然后你把他拍下来散布出来。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说要保护人家隐私,人家合法夫妻。只不过这次是一个出轨事件,所有人都觉得出轨的问题我们就要揭露。实际上从行为的实质上来说是一样的,都属于隐私。但问题在于明星的隐私和常人是不是一样?就是你作为公众人物,是不是要让度出一部分的隐私,国内外对此都有争议,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答案。

王勇:借一个电影里,葛优有一句台词,“干这种事情,都要很强的专业技能,你以为光不要脸就行了”。其实谈不上污名化的问题,我觉得狗仔就是一个工作,是一个中性词。


节目现场两位评论员


狗仔或受经济利诱而突破职业底线

狗仔队的历史还不足一百年,但却给娱乐圈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狗仔队也成了颇具争议的一个群体。而这其实和狗仔一些过分的行为有关:


戴安娜


最著名的就是戴安娜王妃案,1997年8月31日,英国储妃戴安娜的司机在法国巴黎加速摆脱狗仔队时发生车祸,导致戴安娜王妃及其男友多迪丧生,而戴妃案的证人指出,是狗仔队诱戴妃座车进入隧道的。还有,2002年10月《东周刊》刊登刘嘉玲多年前被迫拍下的裸照,演艺界人士纷纷声援受害人,发起“天地不容”声讨行动。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2015年去世,病逝当晚,竟有媒体记者冒充医生助理到太平间进行拍照。今年9月,乔任梁因抑郁去世,号称中国第一狗仔的卓伟竟然将乔任梁死亡现场拿来直播,引来无数骂名。娱乐圈早已将这种“狗仔文化”视作公害,呼吁社会和媒体反思。

王勇:其实我大约十年前看到报道,这种八卦媒体,对明星的封面照片是有报价的。比如说,那时候说王菲,你能拍到一张她在北京和窦唯还在一块儿的照片,大概50万,那个时候,十年前50万,就这一张照片。比如像林丹这事,底下微博评论的,如果不是32万而是32条,你觉得还有人拍吗?

方正宇:人性是有人性的弱点,但是你狗仔把这些东西制造出来,利用了人性的弱点,这个行为本身还是有问题。尤其背后当有商业利益在左右的话,更加有可能潜伏着很多的风险。

王勇:我觉得特别过分的地方,比如说狗仔开车跟着明星,一路开下来,人家明星啥也没干,那能说什么,最后狗仔的老板就打电话说,开车撞他。这个就是很恶劣很恶劣,就是不择手段。网上还有说,一些狗仔拍了隐私之后去要挟明星,这个就不是狗仔,是诈骗犯了。

方正宇:再有一种情况。比如之前看到易建联两个品牌争夺,宁泽涛两个品牌争夺。我打一个比方,我作为竞争对手的话,我出钱找狗仔队,我把你的那个代言人一下子搞臭,把你那个品牌也搞臭,可不可以?我不敢说现在已经有这样的现象,但是如果是可以用商业利益来推动的话。当然既可以推动去抓出轨的行为,也可以推动有针对性的想抓谁想打谁就打谁。

国内需不需要立法反狗仔?

国外很多明星也对狗仔不堪其扰,在美国,2005年,施瓦辛格作为加州州长,就签了一个法规,规定一旦狗仔队被明星发现,并且引发争执的话,他们强行拍的照片不能用于商业用途。这个明星可以要求赔偿金额增加两倍。国外有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明星隐私的案例,但国内是否也需要立法来反狗仔呢?

方正宇:立法去保护明星,开玩笑嘛。现在我们立法都要保护弱势群体,明星已经是强势了,又有名又有利,你出点破事还不让人家拍。从立法层面来说,一定是不会通过这样的立法的。我们真正要界定的是所有普通公民的隐私权。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块现在是相对空白的。


微博截图


王勇:欲戴王冠必受其重。我觉得这件事就是有一些明星想得特别开,比如说我整容,说我胖,说我重,没有关系。刚才我和方正宇在讨论就是,林丹这一次的处理非常干净利落。像他打球一样,就是这么回事,林丹处理的办法是不要有反弹。

方正宇:既快又干净。他的话很少,但是第一确认了事实,第二表明了态度。事实有的,我也认错了,然后理论上最大的那个受害者也出来发声音了,说我还是支持我家男人。某种意义上来说,别人在道德上谴责的意义就不是那么的大了。


评论员 王勇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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