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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确保教师待遇稳定增长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朱玫

2018-09-10 13:26

今天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今天上午,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将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关键之举。

今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实施意见》作为本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力营造更加优越的从教环境,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实施意见》指出,坚持将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强化师德师风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首要前提。要制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倡导教师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核心任务。《实施意见》明确——在基础教育方面,重点把好教师职前培养、教师准入、在职培养培训等关键环节,推动市属师范院校创造条件进入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范围,提高师范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深化实施团队发展计划、“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



职业教育方面,构建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标准,加强双师型队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聘请行业能工巧匠、管理精英等担任特聘教授或导师。

高等教育方面,深化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和高校教育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等,加大高校人才引育力度,启动上海高校青年英才揽蓄工程。同时,把民办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实施意见》还专门提出,将把教师信息化和国际化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推进大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专业发展、教学创新和学生学习指导的意识和人技协同能力,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大中小幼教师国(境)外研学机制,积极推动教师出国(境)研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上海将完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教师配置标准,加大编制统筹力度。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动态调整特级校长、特级教师评聘比例,促进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流动。出台基于高校分类管理的教师配置标准,鼓励高校建立教师动态配置机制。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提升学校发展与职称评审匹配度。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将建立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建立适应本市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入开展上海市教育功臣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上海将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确保教师待遇稳定增长。强化督导评估,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区、各高校教育综合督政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玫 实习编辑:熊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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